信阳市史志办开展补充《信阳市志》资料工作
来源: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时间:2011-10-10 分享:
信阳市史志办开展补充《信阳市志》资料工作
日前,市史志办为进一步落实《信阳市志》省级评审会议精神,面向各县区下发专门通知,开展补充《信阳市志》资料工作,要求2011年9月30日前上报有关资料。通知全文如下:
信史志〔2011〕8号
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
关于补充《信阳市志》资料的通知
各县区地方史志办公室(研究室):
《信阳市志》省级评审会召开后,市史志办对评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制定了修改方案。根据《信阳市志》修改方案的要求,各县区需补充报送以下资料:
1、大事记。评审稿大事记中未记载而应该记载的县区大事。
2、县区概况。﹝1﹞增补1990年、2000年、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、财政收入、人均产值及收入、一二三产值比例、农业产值、工业产值、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的数据。﹝2﹞按《信阳市志》下限(2003年)修订本县区概况;要突出反映县区特点,要求资料充实、完备。
3、人物。﹝1﹞《信阳市志》中应该收录而未收录的本县区人物资料。﹝2﹞认真核定已收录的本县区人物资料,如出生年月、入党时间、离任职时间及职务等,务必做到准确无误。
4、教育。按《信阳市志》下限(2003年)订正、增补可入市志的本县区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等学校的详细资料。
5、典型资料。﹝1﹞在《信阳市志》各专业分志中应收录并且能反映本县区特色而未收录的典型资料。﹝2﹞本县区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语汇,包括新谚语、新歇后语、新词语、新方言等。﹝3﹞本县区在全市有影响的特色物产(特色经济)方面的资料。
6、图片。已收录在各县区志书中的所有图片(包括正式出版的及即将出版的县区志),市志将参考选用。各县区要上报本县区志书中所有图片的电子版。
各县区接到通知后,请认真抓紧落实,务必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送市史志办。存疑之处请电话联系。此次资料收集报送工作将作为年终督查评比重要事项,对未能按时完成《信阳市志》补充资料报送工作任务的县区,将被通报批评,并不得参与年终评先。
联系人:郭兵 电话:13837639621
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
二○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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