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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对学习贯彻《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》提出要求

来源: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时间:2011-10-10 分享:

  信阳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对学习贯彻《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》提出要求

  《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》颁布施行后,信阳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,主管副市长曹新生作出专门批示,要求市县两级史志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《规定》精神,着手研究制定信阳市贯彻落实《规定》的具体方案与措施,借助《规定》颁行之契机,提升我市依法修志水平,全面推进我市史志事业再上新台阶。市史志办积极响应曹市长的批示,召开全室人员会议,室主任陈晓玲为此提出三项要求:一是结合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颁布五周年宣传活动,集中搞好《规定》的学习宣传活动;二是通过媒体宣传、专题会议、业务培训等形式,把学习《规定》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;三是把学习贯彻《规定》与续志督查工作结合起来,把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。在市史志办的积极配合下,近日,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切实做好我市学习、宣传和贯彻规定的各项工作,加快我市依法修志进程,下发了《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全文如下:

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

信政办〔2011〕72号

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

通 知
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各管理区、开发区,市政府有关部门:

  2011年5月12日,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《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。为切实做好我市学习、宣传和贯彻《规定》的各项工作,加快我市依法修志进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学习贯彻好《规定》精神

  《规定》是关于我省地方志工作的政府规章,充分体现了省委、省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。《规定》依据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要求,结合河南省地方志工作的实际,对我省地方志的地位作用、任务要求、组织保障、审查验收、编纂出版、管理使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。《规定》的颁布实施,对于实现我市依法修志,建立修志工作长效机制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。各县区人民政府,一要学习贯彻好《规定》精神,进一步提高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要明确依法组织编纂地方志和综合年鉴,是《条例》和《规定》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。二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组织领导。要坚持和完善“党委领导、政府主持、史志办实施”的工作机制,为做好地方史志工作提供人力、物力、财力保障。三要依法督查修志编鉴,保障《规定》的各项内容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。

  二、多措并举,营造氛围,提高《规定》的宣传效果

  要结合纪念《条例》颁布五周年之际,多措并举,全面推进《规定》的宣传贯彻。一要把宣传贯彻《规定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。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政府法制部门和史志机构,为《规定》及修志用志重要活动的宣传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;各级政府门户网站,要加大对《规定》的宣传报道,努力营造史志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。二要广泛宣传,加大社会各界对史志工作的支持力度。编修地方志是一项浩大的文化工程,涉及面广,工作量大,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。向地方史志工作机构提供地方志资料,是《规定》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法定职责和义务。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广泛宣传,依法推进,形成合力修志的局面。三是各级史志部门要精心策划,制定好宣传方案,作好《规定》宣传的带动示范。

  三、依法管理,强化职责,促进史志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

  各级史志部门作为《规定》的具体执行者,必须自觉接受《规定》的制约和监督。一要加强法制观念,依法管理,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本领。要善于运用法治手段管理修志工作,保障续志攻坚和年度修志用志任务的完成,全面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。二要完善修志工作的各项制度。特别是要严格遵守地方史志的编纂、审查、验收制度,要完善工作规程,确保志书质量。三要促进史志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。要对照《规定》的要求,全面回顾和查找过去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,对不符合《规定》要求的,要加以整改,并落实到位,做到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促进我市地方志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,使我市依法修志工作走向常态化。

  四、注重实效,推动工作,全面提高依法修志水平

  地方志工作是一项专业性、规范性很强的综合性系统工程。各级政府和各县区史志部门要按照《规定》的要求,认真履行《规定》的各项职责,把《规定》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,全面提高依法修志水平。一要加强学习交流。史志部门要把学习贯彻《规定》列为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任务,要制定学习计划,保障学习时间,创新学习形式,制定培训计划,巩固学习成果。二要突出工作重点。要组织力量,在《规定》的标准下,科学制订好市县两级地方史志工作“十二五”规划,为我市史志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。三要加大行政督查力度。市政府定期对全市学习、贯彻、落实《规定》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,对存在的问题,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,确保我市史志事业再上新台阶。

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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